法院判决离婚后房产归女方所有,但是主贷人是男方。现在女方既不还款也不配合将男方名字去除,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1、此问题应该是判决归女方使用,而不是判决归女方所有,男方如果想要房子,就继续还贷,以后房屋有房产证了,再确定房屋的归属,那时候如果是房子判决归女方所有那么你还贷这块取得的房屋实际价值是可以向女方要求折现或索赔。
2、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庭的收到你的强制执行申请书之后,会向房产中心和银行发去执行裁定之类的函件,那么关于这套房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与男方无关,银行一般就不会再找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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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27
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庭的收到你的强制执行申请书之后,会向房产中心和银行发去执行裁定之类的函件,那么关于这套房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与你无关,银行一般就不会再找你。
如果申请执行之后,银行仍旧找你,你可以讲明情况、如银行不听,让银行根据规定把房屋拍卖就行了。
第2个回答  2012-08-27
难道法院没有判决剩余的贷款归谁偿还吗追问

法院判决了剩余贷款归女方还,但是女方不还,因为没有过户,银行还是会找主贷人男方的。怎么处理呀?

追答

你把判决书复印个寄给银行或直接去找银行的。看他们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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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2-08-2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所以说你的问题应该是判决归女方使用,而不死判决归女方所有,你要是想要房子,就继续还贷,以后房屋有了房产证了,再确定房屋的归属,那时候如果是房子判决归女方所有那么你还贷这块取得的房屋的实际价值是可以向女方主张的(你没有说清楚房屋购买的具体情况,所以没法跟你说以后判决给谁的可能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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