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利息抵扣个税指的是房屋贷款利息是可以从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金额中进行税前扣除,再扣除后再计算征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是指将房贷利息作为税前减除项扣除。
自2019年1月份起,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新政开始实施,首套房贷利息、子女教育费用、赡养老人费用等可以税前扣除。
根据新实施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条例,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每月1000元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每人只能享受一次房贷利息扣除
“扣税的关键是首套房贷利率,而不是你有几套房。如果居民个人的住房贷款合同(协议)没有写明的话,可以询问办理贷款的银行、住房公积金。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当然,《暂行办法》限定了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因此,
当纳税人第一次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税后,如果置换一套房,下一套房即便是首套房贷利率,也不能享受扣税。
同时,在“谁来扣除”的选择上,对于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按照规定,可以在婚后选择其中一套由购买方100%扣除,也可以夫妻双方对各自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财税专家建议,从家庭整体最大幅度减税来说,夫妻双方谁的收入高就由谁来抵扣,这样减税幅度更大。
对于家有老人的职工居民来说,明年也可以享受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独生子女每月可扣除2000元。
家里有一位60岁以上的老人,每月可扣2000元,那要是父母都超过了60岁,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并不按照被赡养人的人数累加计算,无论是父母中有一位年满60岁还是两位都年满60岁,每月均只可扣除2000元。
同时,如果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个税新政认贷不认房 首套房贷利息可抵扣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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