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案件损害赔偿,刑事责任怎么界定

如题所述

1.污染环境罪有两个量刑幅度:(1)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严重污染环境”“后果特别严重”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中有明确的界定。
2.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范围一般包括:(1)生态环境损害应急处置费用,包括应急监测、排查以及清除污染费用;(2)生态环境损害调查评估费用,包括赔偿调查、鉴定评估、修复方案制定、第三方监理、修复效果后评估等合理费用;(3)生态环境损害损失费用,包括生态环境修复期间服务功能的损失、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费用;(4)生态环境修复费用;(5)其他应当赔偿的费用,比如代理环境公益诉讼的律师费。具体费用多少,是需要通过评估鉴定来确定的。
3.污染环境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还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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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0-31
由环保部门调查后与法院协商后,才能划分责任!
第2个回答  2018-10-31
看具体情况,污染环境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走私固体废物罪等等,追诉和量刑标准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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