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买房给女儿,女婿是否有份?

正在与丈夫诉讼离婚,材料已经递交,但未开庭。现在父母想给我买房,那丈夫是否有份?买房过户时,是否需要丈夫过来签字或者别的什么的手续吗?父母是否需要特别表明是赠于给我,又如何表明呢?

女婿没有份。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该条规定可知,你的这种情况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女婿没有份。但注意保有父母为购买该房产出资凭证。 因为女婿没有份,所以,其余的问题就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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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30
您好,根据 您的提问为您带来解答: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所以父母给女方的房产,如果他们立过遗嘱,写明所有财产只留给女方,或者是通过财产赠与合同,把房子送给女方,这些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女婿无权瓜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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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08-23
婚姻法规定,婚后夫妻购买的房产属夫妻共同所有,建议您与丈夫做好公证或者签署协议,咱不是说一定会出问题,但不能不防,必定父母可能辛勤劳碌一生才能买一套房。可以找律师事务所出面出据协议材料证明,如果丈夫不同意那就先离婚再买吧。。。
第3个回答  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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