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试用期满后转正,补交社保的问题!!

是这样的。
我单位现有一人,8月1号开始试用期,9月1号已转正。

我今天下午去帮她办理了社保,从08年08月开始交。
那么现在是补交8月和交9月份的。

那么在下个月我制作工资表时(就是算九月份的工资),是不是要扣除两个月的社保个人缴纳部分?

如果扣两个月,8月按试用期工资扣除,9月按基本工资扣除。这样操作对吗?

社保一旦缴费,1年只有一个基数

此人来你们单位以前如果没有上过保险,那么缴费基数就是你第一次报给社保的基数,即使补缴也是按照第一次报的基数进行扣费。

看你报上去的缴费基数是试用期工资还是正式工资了。

做九月工资的时候,正常扣9月份个人缴费部分,同时在其他扣款里面补扣8月社保个人承担部分。
代扣代缴类别 养老个人 养老公司 失业个人 失业公司 工伤公司 生育公司 医疗个人 医疗公司
北京本地城镇员工 8% 20% 0.50% 1.50% 0.50% 0.80% 2%+3 10%
北京本地农民工 8% 20% 0.00% 1.50% 0.50% 0.80% 0.00% 2%
北京外地城镇员工 8% 20% 0.50% 1.50% 0.50% 0.00% 2%+3 10%
北京外地农民工 8% 20% 0.00% 1.50% 0.50% 0.00% 0.00% 2%
北京101 0% 0% 0.00% 0.00% 0.50% 0.00% 0.00% 2%
北京本地农村劳动力 8% 20% 0.00% 1.50% 0.50% 0.80% 2%+3 10%
北京外地农村劳动力 8% 20% 0.00% 1.50% 0.50% 0.00% 2%+3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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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1
如果单位没有在职工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为职工补缴。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
第2个回答  2008-09-09
对的,8月买了就要补扣社保个人部分,9月的工资当然就是正常扣除个人缴纳部分。我也是做人事算工资的。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6
你在社保给她办手续的时候,申报的工资标准是多少,就按这个工资标准乘以缴费比例予以扣除个人缴纳部分。社保申报的时候肯定是不能申报8月一个标准,9月一个标准的,还有,比方说她的工资标准低于社保下限的话,社保也是要求最低按下限标准缴纳社保费用,所以如果社保基数和工资一致的话,就无所谓,但社保基数和工资不一致的话,必须按社保基数来扣除个人缴纳部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8-09-09
社保是公司和个人各承担一部分的,按国家规定 五险"方面,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生育保险1%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0.8%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 这样,按照比例算出他八月和就越各该交多少保险费,然后从工资中扣除就行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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