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这属于道德问题,不过,如果是军人妻子的话,极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行。如果通奸或者同居的行为构成重婚罪或破坏军人婚姻罪的,则要受刑罚处罚。若二者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则有配偶的一方在要求离婚的同时,可以向自己的丈夫或妻子请求损害赔偿,但无权向另一方要求赔偿,其只能受道德的约束。
法律分析
和有配偶者开房是通奸行为,相关法律并不规制通奸行为,因而不犯法,但是不道德。但是如果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将构成重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将构成破坏军婚罪。如果通奸或者同居的行为构成重婚罪或破坏军人婚姻罪的,则要受刑罚处罚。若二者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则有配偶的一方在要求离婚的同时,可以向自己的丈夫或妻子请求损害赔偿,但无权向另一方要求赔偿,其只能受道德的约束。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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