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已婚女子开宾馆算不算犯罪?

大概一周的时间,我与已婚女子开宾馆了,住了一周,女子结婚过,有一个小孩,这算不算犯罪?如果算,那么算什么罪?他家男的在闹,请问如果真的闹大,我们双方会受怎样的处罚?

一般情况下这属于道德问题,不过,如果是军人妻子的话,极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行。如果通奸或者同居的行为构成重婚罪或破坏军人婚姻罪的,则要受刑罚处罚。若二者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则有配偶的一方在要求离婚的同时,可以向自己的丈夫或妻子请求损害赔偿,但无权向另一方要求赔偿,其只能受道德的约束。
法律分析
和有配偶者开房是通奸行为,相关法律并不规制通奸行为,因而不犯法,但是不道德。但是如果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将构成重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将构成破坏军婚罪。如果通奸或者同居的行为构成重婚罪或破坏军人婚姻罪的,则要受刑罚处罚。若二者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则有配偶的一方在要求离婚的同时,可以向自己的丈夫或妻子请求损害赔偿,但无权向另一方要求赔偿,其只能受道德的约束。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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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9-11
若你没有结婚,则你的行为从道德的角度而言是不恰当的,但没有违反法律规定。
对于已婚女子而言,她违反了婚姻法规定的夫妻之间应相互忠诚的义务,该法律还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问题的关键是女方的丈夫准备如何解决问题,是否准备离婚,女方是否同意离婚。若双方离婚,女方的行为对其分割财产不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9-11
若你没有结婚,则你的行为从道德的角度而言是不恰当的,但没有违反法律规定。
第3个回答  2008-09-11
不算犯罪。但如果闹离婚的话,会有可能少分财产。
第4个回答  2008-09-12
到宾馆开房间不犯罪,与已婚女子XXOO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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