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专家,我一亲属是企业买断人员,自己交了4年养老保险,已到退休年龄.已按月领取保险金.医疗保险每年按时个人交纳,已交2年.说大病统筹报70%.今年因病住院,找社保局报销时,工作人员说原单位没有及时交纳保险金,不符合报偿条件.请问,怎样才能报?为什么前两年自己交费时,社保局不说这种情况,这合理吗?
医疗保险是怎么报销的?需要什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