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和我老爷住在一起,由我父母负责照顾老爷生活起居,我们现在住着两套挨着的房子,一套是我老爷的名字,一套是我舅的名字,都是公产,现在经过老爷家里人的同意这两套房以后都归我们所有,我们已经为我舅买房支付了一笔费用。这两套房现在都没有过户,我看刚才在百度里看过户或是赠与也是很麻烦的啊,现在我立了一个证明,证明这两套房子和我们家的关系,并让所有有利害关系的人签字同意,不知道这个有没有法律效率。另外这种事情是写“证明”还是应该写“协议”!谢谢高人指点!!!这类证明需要注意什么格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