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实际利率怎样计算(有数据)

 租赁金额:3亿元(为例);
 租赁期限:3年;
 租金利率:4.9875%(按照中国人民银行1-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浮动计息);
 咨询服务费:租赁本金的2%,即600万元,提前一次性收取;
 保证金:租赁本金的2%,即600万元,如按时履约可冲抵最后一期租金;
 租金(还款)方式:按季等额本金还款(前三期每期间隔一个月还款,后按季还款,最后一期半年还款),共12期;
期数 日期(预计2017/6/15放款) 本金 利息 租金
1 2017/8/15 25,000,000.00 3,808,582.41 28,808,582.41
2 2017/10/15 25,000,000.00 3,491,200.54 28,491,200.54
3 2017/12/15 25,000,000.00 3,173,818.67 28,173,818.67
4 2018/3/15 25,000,000.00 2,856,436.80 27,856,436.80
5 2018/6/15 25,000,000.00 2,539,054.94 27,539,054.94
6 2018/9/15 25,000,000.00 2,221,673.07 27,221,673.07
7 2018/12/15 25,000,000.00 1,904,291.20 26,904,291.20
8 2019/3/15 25,000,000.00 1,586,909.34 26,586,909.34
9 2019/6/15 25,000,000.00 1,269,527.47 26,269,527.47
10 2019/9/15 25,000,000.00 952,145.60 25,952,145.60
11 2019/12/15 25,000,000.00 634,763.73 25,634,763.73
12 2020/6/15 25,000,000.00 317,381.87 25,317,381.87
合计 300,000,000.00 24,755,785.64 324,755,785.64

用xirr计算,年利率7.96%。

每一期长期应付款的期初余额=初始确认金额-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初始确认金额-已偿还的本金+未确认融资费用的累计分摊额 未确认融资费用每一期的摊销额=(每一期长期应付款的期初余额-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期初余额)×实际利率

租赁开始日

向融资公司出售资产

借: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税务处理:

(1)增值税和营业税

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2)企业所得税

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收入确定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

扩展资料:

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登记入账后,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企业不得任意变动、调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①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如产权变动、股份制改造时对固定资产价值进行重估。

②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③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④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⑤发现原固定资产价值有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3-01-09

用xirr计算,年利率7.96%。

每一期长期应付款的期初余额=初始确认金额-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初始确认金额-已偿还的本金+未确认融资费用的累计分摊额 未确认融资费用每一期的摊销额=(每一期长期应付款的期初余额-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期初余额)×实际利率

租赁开始日

向融资公司出售资产

借: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税务处理:

(1)增值税和营业税

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2)企业所得税

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收入确定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

扩展资料:

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登记入账后,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企业不得任意变动、调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①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如产权变动、股份制改造时对固定资产价值进行重估。

②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③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④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⑤发现原固定资产价值有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

第2个回答  2017-06-10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第五十八条规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第三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每一期长期应付款的期初余额=初始确认金额-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初始确认金额-已偿还的本金+未确认融资费用的累计分摊额 未确认融资费用每一期的摊销额=(每一期长期应付款的期初余额-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期初余额)×实际利率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7-06-07
年利率7.96%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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