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女方父亲赠予的房子怎样才能算个人财产?

我和老公结婚后一直是租房居住。我父亲的房子是自己修建的,后来他把新建的第五层给了我们,第五层还没有办理房产证,房子的土地使用证是我父亲的名字。请问一下,要怎么样才能把这层房子算成我的个人财产?

  如果结婚后,女方的父亲赠予了一套房子,明确给给双方,该房子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一旦双方离婚,男方是可以要求分割该房产的。
  如果女方的父亲明确赠予女方一人,那么,该房产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即使离婚,男方也无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如果该房为集体土地上修建的,属于小产权房无疑,是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
  现在,让女方父亲写成赠予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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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9-28
您好,您的这个问题十分简单,您父亲可以起草一份赠予协议,声明该套房屋系赠予您个人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最好将该份协议进行公证,这样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这套房屋也就是您的个人财产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9-28
一个方法就是房产证登记的时候写你父亲的名字,但继承的时候比较麻烦。
另一个方法是,由你父亲写一个赠予合同,明确将房屋的产权赠予给女儿,就算是你的个人财产。
第3个回答  2019-10-12
挂失房产证,提取你们当时的存档资料就可以了,只要房产证上是你和你父亲的名字就没有问题。房产证取得限于你的后母嫁到你家,房子肯定是婚前财产,因为房产证上的时间就可以证明的
第4个回答  2008-09-28
很简单,一个最简单的办法
直接把房产证办理你父亲的名字,则财产属于你父亲,就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和纠纷,这是最快避免矛盾的办法
财产属于你父亲

若是打算给你们
可以通过公证处公正,你父亲这套房屋是赠与你个人的,通过公正使之有效力,然后该房屋属于你个人财产,不以时间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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