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届毕业生未就业档案应该怎么办?

我是2016年毕业生,一直没有就业,档案在学校保管,今年学校通知不能再保管,我把档案领走后,按报到证到户籍地周口人力资源中心报到,他们工作人员接收的时候又说我是自带的,他们只接收学校寄的,可是还是接收了我的档案,那我档案放在这可以吗?以后工作了再去提档案麻烦吗?

往届毕业生未就业时档案可放在学校保管或者放在户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保管都是可以的,以后工作了再转档到工作单位即可。提档手续并不负责的。

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可通过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所属机构进行保管。人事档案在个人手中保存或在无档案管理权单位保存的,应凭就业报到证先到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补办有关手续,完善档案材料,然后再将档案移交到人才市场,及时办理人事代理和档案托管相关证明 。

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具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人事关系。

高校毕业生到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到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就业的,可由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档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务。

扩展资料

学籍档案里面有本人在各个时期的学籍卡、成绩单、各方面的评语、获奖证明、还有本人的党团材料,全部属于原始材料,不可复制。

(学籍档案一般是从高中算起,也就是从你的高考档案开始计算,党团关系的一般是由有党组织部门来接收,有的学校是把学籍档案和党员关系档案一起转档,有的学校是分开转档,即学籍档案一个袋交由自己递交于各地的人事档案管理科或者由关部门递交于各地的人事档案管理科,党员关系则是由自己转交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所在地的党委组织。工作档案就是工作之后的评级、获奖、晋升等这些材料!)

所以,保存好自己的档案是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是要把档案转递给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档案管理科和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毕业生档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事档案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7-22
可以继续放在周口人力资源中心,不会有影响的,以后工作了提档案让接收你档案的部门开具调档函,拿调档函调走档案就可以了,不麻烦的。
第2个回答  2020-03-11

档案是不能放在自己手里保管的,必须放在正规的人才市场和人力资源中心在可以,超过一定时间,就是“黑档”,所以如果你的档案是存放在自己手里的话,一定要及时去存档。

第3个回答  2021-12-30
国家对于毕业未就业的学生档案存放大概有两种解决方式;
一种是把档案转至原籍,由所在地级市的人社局接收。这种比较适合准备在原籍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这样处理在原籍就业后办理手续方便简单。但是,如果两年内如离开原籍工作,就需在去办理一下报到证改派手续。
另一种是学生选择把档案留在学校。国家下发过文件,毕业时还没找到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档案可以暂时留在学校两年。等找到工作单位后,会把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城市,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迁回原籍负责接收毕业生就业部门,学校不再为其发放报到证。,
这种比较适合有就业想法但还未就业毕业生。学校保管档案优点是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但是,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而已和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未来需要开户具人事证明等证件都不能出具。
第4个回答  2018-06-19
1、毕业生未就业即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办理派遣手续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在规定的择业期过后,仍未落实就业单位,根据毕业生本人意愿,依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将档案及户口转至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即生源地,人才交流中心要接收其人事档案,公安部门要为其办理落户手续。
2、对毕业离校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本人要求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的,学校要按规定在择业期内进行保管。
3、对毕业离校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志愿将档案及户口转入其生源地以外的城市,并且与该城市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签订了人事代理协议或就业代理协议的,可依据《人事代理协议书》或《就业代理协议书》办理派遣手续,将其档案及户口转入该城市。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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