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还是要赔付对方的修车费用的。在认定是同等责任的时候,对于一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自然应该按照责任划分由双方共同承担。
通常情况下,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一方遭受经济损失,除受害方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况下,一般先由加害方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全部责任,超出交强险的部分,再根据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划分来对超出部分的损失进行分担。
即便是受害方承担全部责任,加害方也需在交强险中规定的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双方承担同等责任的,由双方保险对对方进行赔偿,交强险不够赔付的,由各自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那么这个责任应该要如何划分呢?
依据法律的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应该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