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24
法院要夫妻感情破裂证明材料,并不是要你写篇什么感人动听的好材料,意思是要你拿出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证据,不是说你到法院去说要离婚就判决你们离婚的,你们是因为什么纷纷纠缠不清,造成你们不能继续共同生活,这是要以事实来证明的,光是你口头说的没有一个实实在在的证据来证明,法院还不敢采信。
哪些证明是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呢,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总而言之,除第(五)项第二款的规定可以直接判决离婚外,一般情况要求离婚不是很容易的事,按照法律规定,除你必须要有足够可以证明以上法律规定的夫妻感情的确破裂情形的证据外,法院还是要通过调解程序,以最大的可能达到夫妻能够破镜重圆,这是法院解决离婚案件的底线。一般第一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是不能成功的,除非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只一方提出离婚,一次离不成又要等半年后再重新起诉,起头到末尾要花1年多2年、甚至几年时间,耗时间、花钱财又费人力,一个脑筋都要给你缴晕,所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必须是在万不得也的情况才可取,因此,本人认为:虽然离婚自由、也不能轻率离婚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2-19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2、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3、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3个回答 2020-1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院会让原告举证,被告需要看证据进行质证的,如果不看证据,怎么能质证呢?质证包括对证据真伪及与所证问题有无关联和证明力大小就行。当然,也可以在开庭前联系主审法官,看看原告所举的证据。被告如果有相关证据,需要提供证据原件,写明证据名称及所要证明的问题。
第4个回答 2015-03-26
各人拿出不在一起居住的证据,二年以上分居,法院会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