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条件:
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教育主管部门确认,可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户口迁移是指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由拟转入学校所在县(市、区)之外,迁入拟转入学校所在县(市、区)的户籍变更。
办理转学需提供的材料:
1.学生户口迁移申请转学需提供的材料:户口本或户籍迁移证明。
2.学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需提供的材料组织部或人社局出具的调令或者工作调动前后的社保缴费证明明细。
3.由山东省外转入我市的学生还须提供以下纸质证明材料转出省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业成绩证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或成长记录、学生已获得学分清单。
4.高一年级学生还须提供当地中考成绩证明。
1.普通高中转学须经学校主要负责人同意。各学校办理转学业务须出具同意转出或转入证明,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并作为证明材料上传至省学籍管理平台,无此证明材料一律不审批。
2.学籍实行“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入学或转学手续的学生就读。
3.同一县(市、区)内不符合条件不得转学。
4.民办高中自主招收的学生一般不得转入公办高中就读在拟转入学校所在区市参加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拟转入学校当年录取分数线的学生一般不准转入。
5.学校原则上不得超班额接收学生转入。
6.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7.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8.学校须对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不符合转学条件的不得在学籍平合提交转学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转学
可以转学。
一、转学条件
1.学生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的;
2.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长期出国(出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现役军人(含武警)工作调动等原因,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
3.学生因身体等特殊原因确需在同城区内转学的,其中考成绩须达转入学校当年录取分数线;
4.具有技术特长或爱好的,可以申请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
二、办理材料
1.《中小学生转学申请登记表》(附件4);
2.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由转出学校从全国学籍系统打印并盖章确认);
3.《居民户口簿》、实际常住地居住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经核查后留复印件);
4.对于户籍信息没有发生变化的,需提供转学原因的相关证明材料;
5.学生就学期间有留级、休学等学籍变动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1.由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上述转学材料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需有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签字);
2.转入学校依据相关规定和学校学位空余情况,认真审核学生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问的,应到相关部门核实确认;
3.对于同意接收的,由转入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中发起转学申请并核办(需上传相关转学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不符合条件的,学校要做好解释工作;
符合条件,但学校因学额不足无法接收的,学校要指导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统筹解决;
4.转入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核办;
5.转出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核办;
6.转出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核办;
7.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8.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全国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全国学籍系统将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四、办理期限
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办理,学期中途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得转学。
扩展资料
第五章 转 学
第十九条 中小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可办理转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收转学学生的具体条件和要求提交的审核资料,由市级、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制定。
普通高中学校接收本省内转学学生的具体条件、需提交的审核资料及其他操作细则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及当地实际制定。
第二十条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持有效证明材料到学生转入学校提出转学要求,填写《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附件7)。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审核实行相关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二级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审核一般程序为:转入学校审核→转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转出学校审核→转出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第二十一条 普通高中学生家长持有效证明材料到学生转入学校提出转学要求,填写《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申请表》(见附件8)。
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审核实行相关学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三级管理(市级、省级直管的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审核实行相关学校、市级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二级管理),跨省转学审核由省教育厅委托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代为办理。
由外省转入我省的普通高中学生,须具有我省户籍,必须持有转出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或已由该省教育主管部门授权代理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转学证明、我省户口本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普通高中学生在地级以上市内转学,经转入(出)学校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转入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普通高中学生在地级以上市之间转学,经转入(出)学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审核一般程序为:转入学校审核→转入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转入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转出学校审核→转出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转出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在每学年开学后1个月内将本地区外省转入的普通高中学生名册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二十二条 经审核同意转学的中小学生,应尽快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办理转学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一)家长持已办理审核手续的转学申请表和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学校将转学申请表扫描后上传到电子学籍系统,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二)转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电子学籍系统中核办;
(三)转出学校在电子学籍系统中核办;
(四)转出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电子学籍系统中核办;
(五)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六)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电子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七)转出学校按照与学生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个人学籍档案寄转入学校或用档案袋密封、盖章后交学生家长带到转入学校。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生个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第二十三条 电子学籍系统以外学生办理转入的,可参照新生注册的办法建立学籍档案,对转入年级的确定方式,由学校考核并与家长商定的方式,确定入读年级。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得接收未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转入的转学学生,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有正当转学理由的学生办理转学手续以及移交转学学生档案。
第二十五条 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转学和普通高中学校之间转学均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转学。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普通高中学校之间的学生转学以学校等级相同、年级相衔接为原则,高一上学期和高三年级不接收转学学生。普通高中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之间学生转学,由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要求,提出具体条件,制定实施意见。
普通高中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转入手续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要求办理,转出程序按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办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入普通高中,须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通过普通高中学校组织的学力测试。
并依据其实际学力程度编入适当年级就学,转入程序按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办理,转出手续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要求办理。
省直管学校、设区的市直管学校学生的转入转出情况,由学校每学期书面告知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第二十六条 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转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转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其学籍可以转入新学校,也可保留在原学校。
进入专门学校就读的学生,其学籍是否转入专门学校,由原学校与学生家长商定。专门学校就读的学生要求转入其他学校的,按一般转学程序办理。学校应按年级衔接原则将其编入相应年级就读。
批准招收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其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需转入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由学生家长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社会组织向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按一般转学程序办理。
学校应依据其实际学力程度,征求其本人及其家长意见后,编入适当年级就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满足条件就可以转,转学后可以在外省参加高考。
同一个城市普通高中之间不允许转学。外市或外省的普通高中可以同我市普通高中之间办理转入或转出,条件为:同等类别的普通高中之间可以办理转入或转出。
转入手续:
1、转入学校开取转学单(一式四份)盖章并留下一份,上传到普通高中电子学籍网。
2、转入学校所属教育局盖章(一式三份)并留下一份,上传到普通高中电子学籍网。
3、转出学校盖章(一式二份)并留下一份,上传到普通高中电子学籍网。
4、转出学校所属教育局盖章(一式一份)并留下一份,上传到普通高中电子学籍网。
转出手续:
由转入学校发起转学,并开取转学单(一式四份),转学流程同上3、4点。
学籍办理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冒名顶替取得学籍并获得证书者,一经查实,追回证书,并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上撤销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
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不管其在校学习时间多长,均无学籍。即使修业期满,成绩合格,也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学生可以通过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录取信息,从而了解自己是否被正式录取。教育部已经制订了《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办法》,学生可以凭借有效的信息通过指定的渠道了解自己是否是有籍的在校生。
以上内容参考: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因为高中的话,其实他转不转学他都不影响你对学习的安排的,因为大学的话,他每个学校都有每个学校对每个学生的安排,这就导致了,如果你要是大学里面转学的话,就很难进行一个统一的安排。因此这就是为什么高中里边可以转学,大学里面不可以转学,最主要的原因。
每一个大学的同一个专业,可能他们学的东西一样,但是他们的安排并不是一样,就像我们学校和我们旁边的学校,这两个学校都是一个一本院校,但是他们里面的电子信息工程的话,所教授的课就大不相同,我们学校里边是没有通信系统这门课的,但是下了个别的学校的电子信息工程,它就是有这门课的,所以即使是相同的专业也不与不是相同的课,这也导致了每个学校的教学目标是不相同的,如果从一个大学转入一个大学的时候很有可能不兼容。而高中的话,其实基本上所有学的科目都是一样的,因为首先高考要考的东西都是一样的,因此如果你是从一个高中角落另一个高中的话,你还是学的相同的东西,只不过你需要用一定的时间来适应他,因此高中里边转学其实是没有太大的影响的,这也就是为什么高中里面可以转学,但是里面不能转学的原因,我认为高中的话其实也是没有必要转学的,因为转学的话是耽误一个学生很长时间的,因为一个人不可能刚进入新环境就马上的适应它,他需要一定的时间来适应,所以我是强烈不支持高中转学的。
这就是为什么高中里边可以转学,大学里边不可以转学的原因,想必我上面说的已经比较清楚了,希望对大家有一个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