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朋友回答!谢

朋友离开原单位,(装修公司)与设计师一起带走了一个单,客户只交订金给原公司,后客户与朋友及设计师决定做私单,交给公司的订金,也不再退还.做为对公司的违约金,但是公司领导知道此事后带人到工地殴打工人,并几次找我朋友,要2万元赔偿金,并要求他离开本市.这时朋友己经在本市与他人一起投资注册公司.无法离开,朋友生活己被打乱.不知如何解决!!!!请律师朋友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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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几个方面来回答你。
首先分析你朋友的责任。你朋友在合同期内离开公司,并带走了客户,这种行为是违反劳动法的,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你朋友在原公司的时候,一切行为均代表公司,所接的订单也是公司订单,所接的客户也是公司的客户。你朋友离开后将客人带走了,客人已经下的订单也不在继续进行,就是因为你朋友的离开。很明显,你朋友的行为是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再来分析公司的责任。你朋友违约后,公司可以起诉你朋友,要求你朋友赔偿损失,但是不能待人到公司殴打工人,并威胁你朋友要2万元赔偿金。公司及其领导的行为是违法的,属于侵害他人人身权的违法行为,同样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你朋友的公司是否起诉你朋友由其自行决定,但是对于你朋友所受到的伤害,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另外分析一下你朋友的其他责任。你朋友是否与原来公司签订有竞业限制协议?如果有签订的话,公司有权要求你朋友不再从事类似的工作,前提是公司要给与你朋友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没有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或者公司没有给与经济补偿,你朋友的就业不受限制,当然可以投资设立公司了。
总结:你朋友和他的公司都有责任。你朋友需要对原来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原来公司及其领导应当对你朋友受到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原来公司无权要求你朋友不设立公司(前提:没有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或公司没有给与经济补偿)。
希望对你有帮助。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08-20
1,如果你朋友和设计师与原单位没有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的话,你朋友的行为在法律上并不存在问题

2,该客户同意定金不要了,视为该客户与原单位违约,定金也不该返还。

3,该客户同你朋友重新达成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体现,他人无权干涉
4,基于以上3点,你朋友和原来公司的纠纷,完全可以抛开原因,而视为原单位老板故意上海,寻衅滋事,所以,你报警吧
第2个回答  2008-08-20
订金不退还都有问题,定金不推可以,两个不是一回事。这个公司领导典型的违法了,殴打工人可以提起故意伤害,以工人名义。其他说法不用理会。如果他有更甚一步的行为,比如威胁,伤害你朋友,可提起诉讼。
但是你还有一个问题,你朋友在原单位的职位。法律上有规定,《公司法》:“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公司同类的营业,”这里的人员包括关键技术人员。你朋友如果签订了这样的竞业禁止协议,在规定期间内就不能从事本行业,如果没,你朋友完全没问题。
第3个回答  2008-08-20
最直接得办法 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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