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离开原单位,(装修公司)与设计师一起带走了一个单,客户只交订金给原公司,后客户与朋友及设计师决定做私单,交给公司的订金,也不再退还.做为对公司的违约金,但是公司领导知道此事后带人到工地殴打工人,并几次找我朋友,要2万元赔偿金,并要求他离开本市.这时朋友己经在本市与他人一起投资注册公司.无法离开,朋友生活己被打乱.不知如何解决!!!!请律师朋友解答!!谢谢!!在线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