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如果婚前男方付了首付,签了合同!房产证上只有他的名字,婚后一起还贷!但是没有我的名字!

我想问一下,如果婚前男方付了首付,签了合同!房产证上只有他的名字,婚后一起还贷!但是没有我的名字!这样财产算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这不算共同财产,而是属于他的婚前财产,以后离婚他应该把你还的钱还给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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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5-03
一般情况下会将房子判给男方,也就是出首付款的那一方,而且由其继续支付剩余的房贷。
对于两个人在婚姻期间共同还贷的部分,包括本金、利息还有房子的增值,则由男方对女方作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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