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留下遗嘱,但没有公证。这遗嘱还有用吗?求解

如题所述

父亲去世留下遗嘱,但没有公证,这遗嘱还有用。遗嘱没有公证可以办遗嘱继承,公证并不是遗嘱的必要条件。
法律分析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为此,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生命垂危时立嘱,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公证人证明,公证机关可在审查其合法性后,予以确认公证.公证员对遗嘱有保密义务.进行遗嘱公证,可向立嘱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即其在生前按自己的意志,处分其财产,对预防和减少纠纷都有积极的作用。根据规定,遗嘱的形式不仅仅有公证遗嘱,还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形式的遗嘱和危急情况下的口头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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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3-02
  遗嘱公证不是必须形式,只要遗嘱内容真实合法,就是有效的。《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依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继承有三种形式,即口头遗嘱、自书(代书) 遗嘱、公证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其法律效力大于口头遗嘱和书面遗嘱,在无公证遗嘱的情况下,书面遗嘱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另外,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否则其处分的他人财产无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3-02
要是字条,遗嘱,是收法律保护的,绝对有用。
第3个回答  2017-03-02
如果是你父亲名下的财产,就具有法律效力
第4个回答  2017-03-02
这样可能要通过法律的途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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