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读后感200字

我需要六篇,帮我分好了

读后感:
不知道为什么鲁迅把"旧事重提"改成了"朝花夕拾",但不得不说,这夕拾的朝花,已不仅仅是旧事,反倒是新事、喜事、伤心事。无可否认,鲁迅的骂功是中国一绝,以致于骂狗、骂猫、写鼠也有人惶惶不安,那顶带刺的高帽戴上了,也就取不下来了。难怪鲁先生爱骂"狗",这"骂畜生"不"犯法"的好事,也只有他老人家占尽光,好歹比那杀猪的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快活自在。
且不说那些"名人名教授"有没有狗血淋头,但这"不好惹"的"高帽"却戴牢了,堂而皇之地"以动机褒贬作品",是人就看得出,那柄"匕首"是正中"要害"。连一本薄薄的回忆散文集中都充斥着满腔愤慨之情,及见其他那些杂文、小说集的锋利。讽刺有魅力,当然,在鲁迅笔下,那叫艺术。
小学初中的语文教材,每本都有鲁迅的文章,大概多数都选自这个好听的名字――《朝花夕拾》,琢磨久了也想,夕拾的朝花什么味?
酸。的确,看鲁迅的文章有点酸,什么酸?心酸。你看《父亲的病》,作者从不正面写家道衰败的颓唐,仅从父亲口里说的嘘嘘的话,作者在左右奔波瞻前顾后的疲态,表面上是祥和安平,但心里却按捺不住,到篇尾,衍太太唆使作者大叫父亲,却遗留给作者的“最大的错处”。感人肺腑,又不乏暗中对衍太太这个自私多言使坏形象的嘲讽。
甜。不说阿长与鲁迅过年时行礼的温馨,也不说看社戏、看五猖会时的快活热闹,单提起百草园“油蛉在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的童趣,一切感受的天真浪漫,一切体味的亲切柔情,又似乎搭上了独特的鲁氏桥,进了甜美的童年故乡。
苦。成了“名人”“正人君子”的仇敌是苦,阿长、父亲的逝世是苦,永别的藤野先生是苦,跳进旧中国的"大染缸"而不得解脱,更是苦。革命苦,百姓苦,苦了鲁迅,也苦出了这本在暴虐、阴暗、乌烟瘴气中趟过的《朝花夕拾》。
辣。鲁迅的本色。辛辣的笔风,自然会有其笔尖直指的人群。那句“横眉冷对千夫指”凛然一个顶天大汉的形象,对反对、守旧势力的抨击与嘲讽是毫不留情。譬如对陈、徐两人犀利、刻薄的讽刺,入口微辣,入肚却穿肠荡胃,甚是寻味。
咸。泪水的味道。朴实感人的散文,就足以催人泪下。旧事的点滴,是《朝花夕拾》可歌可泣的盐分,染咸的是回忆,溅起的是读者深思的心灵。

看过的回忆录,大都是风花月残、捕风捉影的闲情逸致,倒没见过这夕拾的朝花也别有风味,也是,百味不离其宗,朝花夕拾一样艳。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43193655.html?si=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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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8-10
《朝花夕拾》是鲁迅所写的一本散文集。作者说,这些文章都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回忆文”。最初以《旧事重提》为总题,陆续发表于《莽原》半月刊。1928年9月结集时改名为《朝花夕拾》。

《朝花夕拾》共收入10篇作品。包括:对猫的厌恶和仇恨的《狗.猫.鼠》;怀念长妈妈的《阿长与<山海经>》;批判封建孝道观念的《二十四孝图》;表现封建家长制阴影的 《五猖会》;描绘迷信传说中的勾魂使者《无常》;写塾师寿镜吾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揭露庸医误人的《父亲的病》;描写一个心术不正,令人憎恶的衍太太形象的《琐记》;最使鲁迅感激的日本老师《藤野先生》;潦倒一生的同乡好友《范爱农》。
《朝花夕拾》将往事的回忆与现实的生活紧密的结合起来,充分显示了作者关注人生、关注社会改革的巨大热情。

读后感:
不知道为什么鲁迅把"旧事重提"改成了"朝花夕拾",但不得不说,这夕拾的朝花,已不仅仅是旧事,反倒是新事、喜事、伤心事。无可否认,鲁迅的骂功是中国一绝,以致于骂狗、骂猫、写鼠也有人惶惶不安,那顶带刺的高帽戴上了,也就取不下来了。难怪鲁先生爱骂"狗",这"骂畜生"不"犯法"的好事,也只有他老人家占尽光,好歹比那杀猪的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快活自在。
且不说那些"名人名教授"有没有狗血淋头,但这"不好惹"的"高帽"却戴牢了,堂而皇之地"以动机褒贬作品",是人就看得出,那柄"匕首"是正中"要害"。连一本薄薄的回忆散文集中都充斥着满腔愤慨之情,及见其他那些杂文、小说集的锋利。讽刺有魅力,当然,在鲁迅笔下,那叫艺术。
小学初中的语文教材,每本都有鲁迅的文章,大概多数都选自这个好听的名字――《朝花夕拾》,琢磨久了也想,夕拾的朝花什么味?
酸。的确,看鲁迅的文章有点酸,什么酸?心酸。你看《父亲的病》,作者从不正面写家道衰败的颓唐,仅从父亲口里说的嘘嘘的话,作者在左右奔波瞻前顾后的疲态,表面上是祥和安平,但心里却按捺不住,到篇尾,衍太太唆使作者大叫父亲,却遗留给作者的“最大的错处”。感人肺腑,又不乏暗中对衍太太这个自私多言使坏形象的嘲讽。
甜。不说阿长与鲁迅过年时行礼的温馨,也不说看社戏、看五猖会时的快活热闹,单提起百草园“油蛉在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的童趣,一切感受的天真浪漫,一切体味的亲切柔情,又似乎搭上了独特的鲁氏桥,进了甜美的童年故乡。
苦。成了“名人”“正人君子”的仇敌是苦,阿长、父亲的逝世是苦,永别的藤野先生是苦,跳进旧中国的"大染缸"而不得解脱,更是苦。革命苦,百姓苦,苦了鲁迅,也苦出了这本在暴虐、阴暗、乌烟瘴气中趟过的《朝花夕拾》。
辣。鲁迅的本色。辛辣的笔风,自然会有其笔尖直指的人群。那句“横眉冷对千夫指”凛然一个顶天大汉的形象,对反对、守旧势力的抨击与嘲讽是毫不留情。譬如对陈、徐两人犀利、刻薄的讽刺,入口微辣,入肚却穿肠荡胃,甚是寻味。
咸。泪水的味道。朴实感人的散文,就足以催人泪下。旧事的点滴,是《朝花夕拾》可歌可泣的盐分,染咸的是回忆,溅起的是读者深思的心灵。

看过的回忆录,大都是风花月残、捕风捉影的闲情逸致,倒没见过这夕拾的朝花也别有风味,也是,百味不离其宗,朝花夕拾一样艳。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41196.htm

第2个回答  2008-08-17
条件高 分数低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电子书有些地方有明显的错别字,可能是扫描识别时的问题,稍微有点影响阅读,还是书好,这样我可以躺在床上看,其实我不大喜欢用电脑看书的。另外有些地方的词汇用的很生硬,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是字错了,还是因为作者亦舒的生活环境的原因。

陆宜称呼自己的女儿和儿子为弟弟和妹妹,这种说法倒是很有意思的。

刚开始给我的感觉是比较朴素的,语言平实,虽不乏华丽的辞藻。前面这一部分总的来说并没有我想象中的跌荡起伏,没有迅速把我带入故事中来,但读起来还是很舒服的。

文中对方中信前女友的描述“到这个时候我才看清楚她,多么奇异的打扮:这么长而毫无用处的头发,不知要花多少时间来打理,还有,十只指甲上搽着鲜红的颜色,这又有什么作用?难道她以为这便是美?脚上穿着一双古怪的、有高跟的鞋子,把她身体的重力全部倾向前方,是以她走路的时候,非要把胸向前凸,挺直腰板来平衡不可,比踩高跷更难。”“我担心她那双鞋,这种刑罚似的道具是怎么穿在脚上的?为什么穿它? 只见她挺着胸,耸着臀部,忽然之间我明白了,鞋是为了夸张她女性的特征而设。”,似乎反映了亦舒对现实社会女性打扮的一些厌恶,有点叛逆,或者说有点女权主义者的味道。

小说中也出现一些富有哲理的话:

“得意事来,处之以淡,失意事来,处之以忍。”

文中女主人公在1985年的时候见这她5岁妈妈的那一段描写挺有意思的,呵呵。方中信的小妹为什么突然把那枚胸针交给陆宜,我想不出很合适的理由,为什么给胸针不给其他的东西呢?

“我不让你走,因为我自私,我一早已爱上了你,明知你一离去,今生今世都无法再见到你,因为我短命,因为我自知无法活至二十四年后,待你出世,待你成长,再度追求你,爱你一次,”他几乎是握着拳头叫出来的,“所以拘留你,不给你走!” 这一段很精彩。小说已经过半,已经开始出彩,已经有了较强的戏剧冲突。

写的陆宜的外婆区太太临别的那一段,仿佛写的是真的7,8十岁去世的场景,一点都不像二十多岁的人说的话,显得她非常的沧桑似的,个人觉得这里有点夸张,呵呵。

整个文章把那位夫人写的很神奇,简直就是完美的,是那么的高贵和富有智慧的,还有她的丈夫,显得与世无争。他们的爱情也是值得我们羡慕的。

我觉得其中对感情方面的一些描述,再结合文中的情节,颇有几分道理,甚是感动。我有摘录一些另我感动的地方:

1 他矜持的答:“还好,只要你高兴。”

“我高不高兴有那么重要吗?”

“有,很重要,你不快活,我亦不快活,为求自己快乐,先要使你快乐。”

2 “现在因为我,他也不开心。”

“不会的,方中信最可爱的地方便是不贪心不计较,即使你最后离开他,他也会想:曾与陆宜渡过一段适意的日子,夫复何求。”

我落下眼泪。

3 “旁边还有一行小字,慢着,是什么,我把脸趋向前去看,这一看之下,三魂不见了七魄,原来碑上刻着:宜,我永远爱你。

方知道我会找到这里,他知道我会看到这行字,他知道。

我额角顶着清凉的石碑,号陶大哭起来。

我是不得不回来,我是不得不走,我们是不得不拆散。

我今生今世,被汝善待过爱护过,于念已足。

我泪如雨下。

在这偏僻的墓地,也无人来理我,我躲在树荫底下,不知哭了多久,只觉得气促头昏,四肢无力,也不愿站起来走。世界虽大,仿佛没有我容身之地,没有方中信带领我,我不知何去何从。

跪在石板地上,直至膝头发麻,天色暗下来,我不得不定。”

4 陆宜请求保留部分记忆的那一段也比较感人。

舞厅跳舞和迷失湖这一段写的很凄美,也是文章中比较出彩的一部分,迷失湖的景色很漂亮,值得人怀念,2个人的对白也是真情流露。“渴睡的礁溯,在热带的月色下,我与你共游……”,“我们一起渡过四十五天,不能说是不幸了,四十五天有一千零八十个小时,每分钟你都令我心花怒放,认识你是我一生中所发生的最好的一件事,谢谢你陆宜,为我平凡的一生带来光采。” “我们三个人什么也没做,有时泛舟湖中,眯着眼睛,我躺老方腿上,爱梅躺在我手臂上,人叠人就过一个下午。鱼丝不住抖动,分明有鱼上钩,但我们不去睬它。 ”

5 “方中信松开我的手,车窗自动关上。

我瞪着眼睛看牢方中信的面孔,即使看多一秒也是好的,他似乎在大叫,表情痛苦,纳尔逊把他用力拉开。

我用手敲着车窗,忽然之间觉得肉体与心灵的痛苦已到极限,无法再承受,我尖叫起来,一声又一声,用力推打着车门,要出去与方中信会合。

就在这一刹那,身体如触电般震抖,如化为飞灰,被风吹散,有说不出的痛快。

是死亡吧,一切不存在,连痛苦在内,多么好,不禁感激得落下泪来。

然而不到一会儿,连这一点微弱的思想都告消失,一片静寂。 ”

这一部分写的最为伤感,主人公面临离别,永远不能再相见,硬生生要两个有感情的人分开,实在是残忍的事,任何人看到这一处怎么能不为之动容呢。

“故事并没有完。 要是真的忘记一切,又如何写下这么多细节,叙述过去四十五天中的遭遇。”这里作者也是把故事交代清楚了,写的很自然,没有让人觉得很唐突。

还有个悬念没有揭开,就是爱梅到底有没有改姓过“方”

这部小说以糖开始,又以糖结束,贯穿整个小说。整体感觉很清新,也没有非常冲突的故事情节,也没有悬念丛生,很自然。虽然带有科幻的色彩,总体来说还是一部写着发生在现代的爱情故事,写的很真切,到动情之处,不免让人感动,也慢慢地吸引我看下去。以前看这类书比较少,难免有先入为主的思想存在,想象为一种比较俗套的爱情小说,实际上不是,我还是喜欢《朝花夕拾》这种风格的小说。

小说中了写了亲情,爱情。爱情这一方面自不用说,非常吸引着人,也感动着我们。社会进步了,大家都忙碌起来了,也就忘记了家里的父母,忽略了他们的感受,让他们在孤苦中度过晚年,得不到幸福。虽是2035年发生的事情,但现在情况也好不了哪里去,可能是亦舒对现实社会的一种批判吧。到最后一家团圆,和睦幸福,这样的结局才是最好的。不过有情人最终没能在一起,确实另人扼腕叹息啊。

最后陆宜对女儿说的一句“我爱你至天老地荒,十二个永不。” 不知道这十二个永不是什么,亦舒也没有交代,算是一个悬念吧。 看完了,很喜欢,也很感动。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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