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离职,去深圳工作,如何处理五险一金?

本人深圳户口,在深圳一直有自缴医保(只交了医保,其他保险没买)。但是毕业后是在广州工作,工作也有一年多了,公司一直都有给我买“五险一金”,现在离职回深圳发展。

本人5月份离职,回到深圳打算11月份找工作,中间时间用来备战考试。
请问,像我这种情况的人,我该如何处理我广州的“五险一金”?
1、由于我深圳买了医保,广州医保钱是否可以取出来?或者把广州的医保钱转移到深圳医保里?
2、由于我在深圳没有买养老保险,但是广州公司给我买了,我可以弄社保转移吗?
3、广州公司给我买了住房公积金,请问这公积金的钱是转到深圳,还是怎么处理?

本人一头雾水,查了很多资料也是有点头晕。中间有5个月的空档期,父亲有开公司,望有关人士能给个有用建议,目的是希望自己下半年在深圳工作造成什么损失。

如果从广州离职去深圳工作的话,五险一金可以转到你所在深圳的工作单位那边接收就可以了,可以转移过去。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5-20
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总体来说,就是等你找到新工作了,有交五险一金了,就可以把广州的转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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