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钱有欠条有身份证号码但是现在人找不到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1、若他人曾向你借款且有欠条及身份证号码,但如今无法找到借款人,你仍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欠款。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根据提供的证据做出判决。
2、一旦法院判决你胜诉,而借款人仍不履行还款义务,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调查借款人的财产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证券和银行存款。
3、在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后,一般情况下,案件应在立案后六个月内结案。如果六个月内未能执结,你有权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
4、如果法院有借款人财产的线索,但在六个月内未能执结,你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级法院将审查情况,并根据需要责令下级法院在规定期限内执行,或决定由自己执行,或指令其他法院执行。
5、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执行期限,需报请法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在期限届满前五日内提出。
- 《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如果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自己执行,或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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