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离婚孩子归女方,女方再婚又生一个孩子,要求我增加抚养费,合

请问,离婚孩子归女方,女方再婚又生一个孩子,要求我增加抚养费,合理吗

不合理,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3-01
双方可以自行协议增加孩子抚养费,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起诉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3-01
不合理
第3个回答  2017-03-01
你觉得合理吗
第4个回答  2017-03-01
再婚后孩子是谁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