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未满3天辞退,不给工资是否合法,如何申诉

在兴隆百货的一家新开业的私人店铺、工作了一整天从早上9点到晚上11点,他刚开始说只要认真工作试用期都能过,然后晚上加班到快要半夜、下班后说不行、他如果哪怕晚上说我也就算了,这干了14个小时最后你才说不行,开业第一天他那里人手比较少很多工作。
去劳动局申诉么,那里有卖场经理么

  1、只要员工付出了劳动,单位就必须支付员工工资。单位不支付工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索赔。
  2、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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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24
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一天的工钱肯定是要给你的。另外你需要能证明你在这家店子里的工作时间,一般试用期是需要用人单位提前三天通知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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