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被偷了,也报警了,警察都不去调查,说什么叫我做笔录,以前也是我配合去了,这次不去可以吗

东西被偷了,也报警了,警察都不去调查,说什么叫我做笔录,以前也是我配合去了,这次不去可以吗 让他们没有客户评价

你把你不去配合的行为,理解为“没有客户评价警察的工作”?我去..............
和你说,做笔录就是调查的初步程序,是应当必须履行的,你东西被偷了,警方总要记录你的报警时间、你的姓名、被盗物品的名称、特征、价值、地点和详细经过吧?
随后 还开展后续调查,对于你被盗物品的现场 调查走访看有没有目击证人或者视频监控,锁定违法或者犯罪嫌疑人?
警方这次叫你去,没准是让你认领物品或者指认违法或者犯罪嫌疑人呢
你作为受害人有义务配合警方的工作。
别那么幼稚好么?追问

我之前被偷过笔记本 也是一直说要笔录 结果做笔录两年了 还不是没消息 他就是为了满意度调查

追答

我国的司法资源相对紧张,对于辖区内发生的重大刑事案件,鉴于其社会危害性巨大,社会影响恶劣,警方会限期破案。
盗窃案属于一般违法或者刑事案件,做了笔录也未必代表一定会破案。
如果你有警方不尽破案义务的证据,可以去纪检或者检察院举报。
但是 实际上,对于一般刑事案件的破案率都很难做到很高的
我曾经被偷过1个钱包,200块钱加身份证,报案都快10年了 一样没有音讯。
小案子的破案率不高 其实也很正常的
你自己应当提高防盗意识 吃一堑长一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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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20
配合做笔录是有助于调查工作的,如果希望破案还是应该去做笔录。
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票。传票应先期送达被传唤人。受传唤人应按传唤要求准时到案。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到案的,要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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