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动车
临时行驶车号牌,是准予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纸质机动车号牌。是指新购车辆在未正式落户前由公安车管部门发放的临时车辆行驶证明。需要带齐机动车合格证、购车发票、交强险原件,到当地
车管所或者所在地车管所授权办理临牌的网点办理。
二、领取临时号牌时须按要求,填写《临时行驶车登记表》,提交以下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3、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进口机动车的进口证明;
4、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和发动机号码拓印模。
5、
第三者责任险(交通强制保险)原件复印件
6、购车发票原件复印件
车管所审核上述资料符合规定,并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性能检测合格,予以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并签署有效期和起止地点。
三、临时号码牌的期限及种类
临时车牌的有效期一般不会超过三十天。有4种:行政辖区内临时号牌、跨行政辖区临时号牌、试验用临时号牌、特型机动车临时号牌。
四、处罚规定
新车使用
临时牌照不得超过15天,车主应及时向车辆管理机关申请使用正式牌照。过期后,会面临暂扣车辆、罚款200元、扣12分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