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暂住证是对外地人员实行暂住登记和《暂住证》制度。《暂住证》是外地人员在本市临时居住的合法身份证明;应在三日内到其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
其中,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一个月的或者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人员,应当在办理暂住登记的同时申领《暂住证》。
暂住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为一年,逾期作废。《暂住证》随身携带,以备公安人员查验。有效期将满的,应当在期满前十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暂住证》。
外地人员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当持《暂住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迁出登记,并向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
二、而居住证的发放则更加正规,审核程序也更加严格,但是同时持有居住证的居民在享受市民待遇方面则有很大提高
□申请人的有效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监护人的有效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被委托人的有效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地址信息编码。
□劳动就业登记系统的登记备案。
□以从业提出申请的,提交合法注册单位提供的就业证明或者申请人所投资的经济组织□数码照相回执。
的工商登记注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以拥有物业提出申请的,提交申请人所居住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产权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房地产权证》所有人的配偶、子女在申办居住证时还需提供户口本、《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