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晚上,我家人与几个同事在一起吃饭喝酒,席间某同事甲一直寻衅滋事、出言不善攻击我的家人,后来家人忍无可忍与对方动了手,结果用酒瓶将对方的头打破出血了,我家人也被对方打伤了,不过是皮外伤和内伤。后对方去医院包扎治疗并住院,且拒不接受我家人的道歉,也不听其他同事与领导的劝说,说是一定要起诉我们。据说对方已经在事发地报案,并申请验伤,目前验伤结果未出,据猜测可能造成轻伤。
请问:1、像这种是对方先寻衅挑事引起的打架(对方一直辱骂我家人,我家人先动的手),但最后我家人伤其比较重,我家人需要承担多大的责任?
2、我家人多次道歉想寻求谅解和协调,但对方声称我们必须一次性赔5万元方肯罢休,否则就要起诉。目前对方治疗费才花了不到5千,却让我们赔付5万元是不是太过分了,我们也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啊!请问针对此情况,我们赔多少钱才是比较合理的?
3、如果对方验伤结果出来真的是轻伤,请问我家人真的要被判刑吗?会判多久?还有没有回旋的余地?
4、请问我们怎样处理这件事才是最好的?
打架斗殴如果构成刑事犯罪的话,是需要坐牢的。那么打架斗殴一般可能常见涉嫌的罪名主要有以下两种:第一种,是聚众斗殴罪,根据刑法第292条的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与的,应当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第一点,多次聚众斗殴的;第二点,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第三点,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都适成严重的社会秩序混乱的;第四点,持械聚众。第二个可能涉嫌的罪名是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以上两种犯罪,如果说想获得从轻或者减轻的情形呢,需要有以下的量刑情节:第一点,自首的;第二点,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三点,犯罪过程中中止的;第四点,积极赔偿获得被害人谅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