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先打了我我也还手了但是我比较严重,算不算正当防卫

如题所述

应当算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第20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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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2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的一种造成一定损害的方法。它应该符合四个条件:
  一.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 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四. 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2个回答  2014-04-28
你好
是这样的,正当防卫要求的时间是对方正在对你进行不法侵害的时候,你防卫他没有伤害他的故意,只是想制止他的侵害,这样才是正当防卫。

如果他打你,你还手的目的在于报复他,那么不能认定是正当防卫的,而是斗殴性质。
对方有损失的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他先动手打你,本身也是有错的,你可以减轻甚至免除责任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04-28
建议你保留相关证据,如果他不追究就OK,原则上算是正当防卫,最多也是防卫过当,量刑会轻松,不过他也有举证责任
第4个回答  2021-02-25

双方因事情争吵,一方先动手打了对方,另一方立马回击。这通常被认定互殴行为,双方都在积极追求非法损害对方的结果,不存在正当防卫的意图,不能构成正当防卫,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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