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法院判一个月零三天,今天去拿判决书。请问是不是拿到判决书后就进看守所?

如题所述

看你判决书上写的内容,如果判决的是缓刑、管制就不需要进看守所,如果判决的是拘役、有期徒刑的话,就需要立即执行。

我国《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就你所描述情况,应该是可以判决缓刑的。

拓展资料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华律网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8-09

你如果有以下的情况可以再次重新审判。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你如果十天之内不上诉判决生效。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扩展资料: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参考资料:中国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国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8-14
  刑事案件一审作出判决,被告人拿到判决书以后会有十天的上诉期,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的,法院判决生效,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刑期从判决之日起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如果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如果判处缓刑,不需要收监执行。
  综上述,拿到法院判决书后并不会立即收押,在十天的上诉期内没有上诉,法院判决生效,先折抵判决前已经羁押的期限,折抵后仍需服刑的,送看守所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第二百一十三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第3个回答  2015-05-06
你是取保候审的吧追问

对,是取保候审的,昨天法院开庭判决的

追答

那就不必了

肯定是缓刑的

追问

不进看守所吗?

追答

缓刑不要进啦

追问

法官宣判的时候没说缓刑啊

追答

拿到判决书就知道啦

追问

奥,谢谢

是实刑的话,拿到判决书就进看守所吗

追答

不会的,因为取保候审期间也算的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