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的主要形式包括学徒培训、就业训练、学校正规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和职工培训。
学徒培训是指由用人单位招收学徒工,在师傅的直接指导下,通过实际生产劳动,使其掌握一定生产技能和业务知识的
培训体系。学徒培训的对象是具备初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年龄为16至22.周岁的未婚青年。根据有关规定,学徒培训的期限一般为3年或2年,但不得少于2年。
就业训练是指就业培训中心和其他就业训练实体,对求职人员再就业和上岗前所进行的、以培训具有初级职业技能水平的劳动者为主的培训形式。就业训练的对象包括初次求职、失业、在职、转业等一般人员,妇女、残疾人、
少数民族、军人等特殊群体和其他劳动者。
学校正规培训是指由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等教学机构承担的职业培训。
劳动预备制培训是国家为提高青年劳动者素质、培养劳动后备军,组织新生劳动力和其他求职人员,在就业前接受1-3年的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使其取得相应
职业资格和掌握一定职业技能后,在国家政策的指导和帮助下,通过
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的制度。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对象是未继续升学而准备就业者。
职工培训又称职工教育或在职培训,是指为了使职工在原有的知识、技能的基础上得到提高和更新,按照工作需要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
职业道德、管理知识、业务技术、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和训练活动。职工培训的形式主要在岗业余培训和离岗专门培训(脱产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