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个回答 2015-12-07
1、根据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定,律师费是由委托方承担,法律特别规定除外;如《著作权法》第48条、《商标法》第56条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均规定侵权人的赔偿数额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也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等由债务人承担。
2、《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3、因此,提问者债权纠纷,委托律师代理的,应由提问者承担律师费,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应由债务人承担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