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
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回理答,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
初审机构应当在申请场所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局审查;如不符合条件,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
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局应当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公布符合条件的;如不符合条件,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
复试合格的申请人,将在不少于7个工作日内,在市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站上公布其收入、住房等相关信息。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应当接受实名制报告,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经核实成立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
如公众不反对或不成立,申请人可在公共租住资讯网或申请点查询。在等待期间,如果申请人的工作、收入、住房、家庭人数发生变化,应主动及时向原申请地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其资格。
扩展资料:
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该至少18岁,有一个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的城区,有能力支付租金,符合政府规定的收入限制没有住房的人员,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学院和职业学校毕业后,就业HeJinCheng农民工和主要工作没有住房人员从其他城市。但是,直系亲属主要在:城市住房支持能力被排除在外。
住房补贴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35平方米以上。
参考资料来源:班玛县藏文门户网站-公租房如何申请
5分钟快速了解公租房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