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时被一个学校录取了,不想去就读只能复读,来年考取到自己喜欢的学校。填报志愿是考生自我承诺与高校的约定,对于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不履行志愿约定的考生,当批次录取电子档案停止运转。
对录取后不入学实际就读等造成招生计划浪费的,下一年报名参加高考将限制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量,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允许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不超过2个。考生履行志愿约定情况将如实记入其个人电子档案,在普通高招录取中向高校提供,高校可以作为对考生品德衡量的依据。
录取的其他规定。
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我省普通高校录取的本省新生,入学后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学生毕业后,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外省高校录取的新生,按国家规定执行。
以上内容参考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