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爆炸
2015年8月12日23:30左右,天津滨海新区第五大街与跃进路交叉口的一处集装箱码头发生爆炸,发生爆炸的是集装箱内的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强度相当于3吨TNT。事故现场火光冲天,在强烈爆炸声后,高数十米的灰白色蘑菇云瞬间腾起。随后爆炸点上空被火光染红,现场附近火焰四溅。
第二次爆炸
在第一次爆炸发生后30秒后发生第二次爆炸,爆炸强度相当于21吨TNT。 天津爆炸核心区清理前后变化(6) 截止2015年8月13日,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官方发布消息,天津爆炸事故发生后,因爆炸现场危化品数量内容存储不明,大火暂缓扑灭。相关企业负责人已被控制。
再次失火
2015年8月15日上午11时40分左右,天津滨海新区“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现场突然再次着火,在距离现场不到100米处看到,事发处浓烟滚滚。由于风向变化,前方指挥中心附近停留的消防车辆及官兵均在向外撤离,现场留下核生化部队车辆,空中有直升机在爆炸上空盘旋。
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南侧集装箱内硝化棉由于湿润剂散失出现局部干燥,在高温(天气)等因素的作用下加速分解放热,积热自燃,引起相邻集装箱内的硝化棉和其他危险化学品长时间大面积燃烧,导致堆放于运抵区的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
015年8月12日晚11时许,天津滨海新区第五大街与跃进路交叉口的一处集装箱码头发生爆炸。第一次爆炸发生在2015年8月12日23时34分6秒,近震震级ML约2.3级,相当于3吨TNT,第二次爆炸在30秒种后,近震震级ML约2.9级,相当于21吨TNT。事发时十公里范围内均有震感,抬头可见蘑菇云。爆炸发生后天津塘沽、滨海等,以及河北河间、肃宁、晋州、藁城等地均有震感,造成165人遇难、8人失踪(其中天津消防人员5人,周边企业员工、天津港消防人员家属3人),798人受伤,304幢建筑物、12428辆商品汽车、7533个集装箱受损。截至2015年12月10日,已核定的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经国务院调查组认定,此次火灾爆炸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016年11月9日,天津港爆炸案一审宣判,49名被告人被判处死缓到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