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有没有规定试用期过后,必须把试用期扣除的工资部分返还给员工?

如题

新劳动法没有规定试用期过后必须把试用期扣除的工资部分返还给员工。公司试用期扣除工资属于克扣工资是违法的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要求返还。公司试用期员工工资不能低于正常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法律分析
试用期合同与企业正式劳动合同一样,同样具有法律效益,旨在保护和维护应聘者在工作初期,由于不熟悉和不适应,而对工作中可能产生的各类隐含虚假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性质等欺骗性质信息的维权行为。试用期合同需要注意事项: 1、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期限应和劳动合同期限挂钩,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4、试用期企业须有理由退工,员工可无理由走人。5、不能重复约定试用期的适用。6、试用期工资的约定。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试用期工资的最底线;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7、试用期内的社会保险缴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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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3-16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正常工资的80%.
公司扣除工资属于克扣工资,是违法的,要支付50--100%的违约金。新法规定的是50--100%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8-18
根本就不应该扣除,也就不是存在返还的问题了,直接索要试用期足额工资外加25%的赔偿就好了。
第3个回答  2008-08-18
我国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应当发给员工工资,对于他扣除的行为本来就是违法的,不存在返还的问题。而且还可以要求他赔偿。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23
  劳动者试用期工资可以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标准80%支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劳动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的,可以按照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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