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的八大类犯罪是指哪八类?

如题所述

八类重大刑事犯罪是:
八个罪名,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人,也要负刑事责任。

具体包括:

1.故意杀人;

2.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3.强奸;

4.抢劫;

5.贩卖毒品;

6.放火;

7.爆炸;

8.投毒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注: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

参考资料

刑法中的八大类犯罪是指哪八类?.律师365[引用时间2018-1-11]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八大重罪”具体是指: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必须达到重伤或者死亡)、强奸罪、抢劫罪、放火罪、贩卖毒品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和爆炸罪。(《刑法》17条规定)几点说明:1、“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不是独立的罪名,是构成故意伤害罪时要求达到的结果。2、投放危险物质罪,是2002年时最高法院和检察院出的司法解释把“投毒罪”改成了“投放危险物质罪”3、强奸罪还包括了以前的“奸淫幼女罪”,同样是2002司法解释规定的结果。4、“无限防卫”和通常说的“八大重罪”没有直接关系,根据《刑法》20条第3款的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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