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人一半出了首付,购房合同写的是我们两个人名字,组合贷款买房,公积金贷款是我一个人名字,商贷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我的公积金办理了逐月还款。目前还没有过户,请问1 办理房产证时,名字是必须跟购房合同一致吗?可以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嘛?怕以后有财产纠纷。2 我们感情破裂,但还未婚,此套房子是否按照房产证的名字进行财产归属?3 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是否就是谁的婚前财产?4 我们如果分别和他人结婚,再买房子的话,是否均属于二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