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接地电阻规范要求:
1、独立的防雷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10欧;
2、独立的安全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3、独立的交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4、独立的直流工作接地电阻应小于等于4欧;
5、防静电接地电阻一般要求小于等于100欧
6、共用接地体(联合接地)应不大于接地电阻1欧。
电气设备接地属于安全接地,如果是独立设备,应该不大于4Ω,如果是公共接地应不大于1Ω。
1、应当接地的部分
① 电机、变压器、开关设备、照明器具、移动式电气设备、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或构架。
② 电气传动装置。
③ 电动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线圈(继电保护另有要求时除外)。
④ 室内外配电装置、控制台等金属构件以及靠近带电部位的金属遮栏和金属门。
⑤ 电缆终端盒外壳、电缆金属外皮和金属支架。
⑥ 安装在配电线路杆塔上的电气设备,如避雷器、保护间隙、熔断器、电容器等金属外壳和钢筋混凝土杆塔等。
2、不需接地的部分
① 在不良导电地面 (木质、沥青等) 的干燥房间内,当交流电压为 380V 及以下和直流额定电压 400V 及以下时,电气设备金属外壳不需接地。但当维护人员因某种原因同时可触及到其他电气设备中已接地的其他物体时,则应当接地。
② 在干燥地方,当交流额定电压为 36V 及以下和直流额定电压为 110V 及以下时,电气设备外壳不需接地,但遇有爆炸性危险的除外。
③ 电压为 220V 及以下的蓄电池室内的金属框架。
④ 如电气设备与机床的机座间能可靠地接地,可只将机床的机座接地。
⑤ 在已接地的金属构架上和配电装置上可以拆下的电器。
接地的作用主要是防止人身遭受电击、设备和线路遭受损坏、预防火灾和防止雷击、防止静电损害和保障电力系统正常运行。
接地是为保证电工设备正常工作和人身安全而采取的一种用电安全措施,通过金属导线与接地装置连接来实现,常用的有保护接地、工作接地、防雷接地、屏蔽接地、防静电接地等。
接地装置将电工设备和其他生产设备上可能产生的漏电流、静电荷以及雷电电流等引入地下,从而避免人身触电和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等事故。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接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DL/T 621-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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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似超过安全电压的
都需要
一般是 36伏 以下 ,为安全电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