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我家来一自称是律师的人,给我不认识字的妈妈一协议书,告诉他说我姐姐的婚他们已经一方面离了,如果我妈妈不在要求赔偿12080元的协议书上面签字,就让我妈妈坐牢,且不给我姐姐离婚证书,叫我姐姐永远不能再结婚,我姐姐已经因婚姻不合离家出走两年了,我妈妈被吓的在上面签了字,由于我妈妈不认识字!所以他就把我妈妈的名字写在纸上,让我妈妈模仿签在了协议书上面,且按上了手印,他告诉我妈妈说这可以作为一欠条,要求我们在农历10月08号给他12080元作为男方的赔偿,否则后果自负!!我能问下这可以以恐吓罪起诉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