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某私营酒店做前厅经理,因各种原因,提出离职已有三个月。但是总经理和老板以各种理由没有在一个月内批准我离职。现在,我以请假的方式准备申请离职,但总经理还要我回去上班,说不回去就不会有工资。二十天的压金和近半个月的工资没有开,大概有三千多块钱,我想问一下,我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拿回我的工资呢?如果申请仲裁我需要提交哪些做为证据呢?请尽量祥细些。(企业是由两个老板合资开的,其中一个还是著名演员,拖欠工资的不仅是我一个人,但是我不想拖其他员工进入这件事,希望可以有祥细的解决方案)。
有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扩展资料:
离职的相关要求规定:
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保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参考资料:http://www.12333sh.gov.cn/07zcfg/gjfl/200709/t20070917_1029660.shtml
如果在试用期间辞职,提前3天递交离职申请,可以拿到应得工资;如果是正式员工,要提前30天递交离职申请,可以拿到应得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正式员工,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只要劳动者依法提前通知而解除劳动合同,即便单位不批准,劳动者离职也是受法律保护的,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离职前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足额支付。但是,《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也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且通知后用人单位没有同意的情况下,而提前离职的,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则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工作期间的工资将受到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的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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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
看
更
多
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