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01-11
一般情况下,当原告在法院的立案庭立完案件并缴纳了相应的诉讼费后,法院就会向当事人出具一个案号。立案庭一般会在五天内将案件分配到各个业务庭的员额法官手里。一般员额法官都会要求法官助理或者书记员在收到案件后三天内送达应诉手续。所以一般在立案后15日后安排开庭,但同时要考虑承办法官的工作进度,法官很忙,当然要适当延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二十八条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