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责任认定书已经出了,对方不赔偿,该怎么办?

去年6月份发生的交通事故,被对方追尾,只是把后保险杠擦破了一点,做油漆大概300块。本来是想算了,没想到对方态度蛮横,我便报警处理,交警来了之后说要么拖车,要么私下处理,对方态度依然,我就让交警拖车。几天后交警叫双放过去,出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全责)我们签字盖章。当时说好了他报保险处理,但是一签字之后对方就不认账了,对方取车之后就不再联系,交警说让我起诉他...现在我手上只有一份责任认定书。1.请问为这6百块钱(拖车300,修车300)我值得起诉他吗?2.到现在将近八个月了,我起诉他还有效果吗?3.如果起诉他我该如何起诉,需要请律师吗?4.起诉他拖车费可以由对方出吗? 其实钱没啥,就是心理不舒服,这种老赖,总不能纵容他们把?

    方法:

    1、既然对方不愿意事故认定书上签字,建议协商一下,将责任认定为主次责任或者同等责任,那么双方车损都可以走互碰自赔程序,各自修车理赔。

    2、其实这种轻微事故,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私了。

    关于交通事故:

    1、交通事故,是指汽车等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辆造成的人员死、伤或物损事件。

    2、交通事故在广义上还可包括铁路机车车辆、船舶、飞机造成的事故,但习惯上仅指公路运输和城市交通中车辆造成的事故。

    3、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中国规定,在城市道路上直接损失高于20元,在公路上直接损失高于50元的事件才为事故。

    事故类型:

    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16
对方全责,拒不出面处理赔偿义务,带全以下材料、到对方保险公司申请"无责赔偿"。

1、交通队开的事故认定单;
2、交通队调取的对方车辆信息;
3、保险公司定损中心打印的《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4、《机动车保险车辆损失情况确认书》;
5、驾驶本、行使本、身份证、银行卡;
6、维修更换的车辆旧件;
7、4S打印的《委托维修结算单》。
保险公司有两种对无责方赔偿的方式:
代位追偿: 如果走这个程序,无责方就要重新向保险公司报案,走自己的保险,但是,算一次出险,这个修车费,由保险公司直接赔付.
无责赔付: 这个最大的缺点就是慢,申请并且递交材料后,一个月内,保险公司先全责方寄通知函,一个月后,仍旧没有进行赔付,那么,保险公司在第二个月把修车费打到无责方的账户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4-06
知道对方保险公司的,直接找保险公司,保险不赔偿的,你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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