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写的时候出借日期、到期时间、金额、借款人都有人,就出借人没写,现在借款人没钱还我把出借人填上可以的吗?法院承认吗?意思是我手写出借人上去,还是空着好??
借款人确实没有钱还,但是我合同写借款用于家庭生意资金周转的,现在发展借款人的母亲有套房产,我起诉借款人的话,法院会处理掉他母亲的房产来抵债吗?
2万金额不大还是要去法院起诉确认权利,法院会定期限的,不还会累计利息
借款金额才2万元,不用律师介入吧?借款人都承认没钱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