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聘在一家公司上班,当时签了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可是我在做到没一个月的时候觉得不合适,然后我就写了辞工书后就走了,可是等到发工资的时候我再去厂里问我怎么没工资,厂方给我的回答是我已经自动离职了,不给支付工资,我是4月23号去上班的,做到了5月9号,我想知道我现在能怎么办,难道真的就这样算了吗?
我当时辞工书交了就走的怎么办
追答公司可以少发三天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我们小百姓怎么说得过人家那么大的公司
追答劳动行政部门没有那么差
追问好吧,我试试
追答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作牌、工资条、考勤表等。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去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填写投诉书。
追问就只有厂牌
追答也可以的
追问不用再去和厂里商量吗?
追答可以去!顺便录音!
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好麻烦
追答劳动者依法维权,怎么会麻烦!
追问去劳动局可以吗?
追答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就是劳动局的一部门
追问哦,谢谢啦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我不甘心
追答哎,是啊,你可以试着找当时招你进去的人说说,看他能不能帮着解决
说得简单,我一个人在珠海,什么都不懂,人家就给我说自离了不给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