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合租房子,合同期一年,是不是说两个人一定得一起住满一年?现在我租了两个多月,但觉得太贵了,

提前搬走,当时押金是一个人一人一半,我的押金可以不要,合租人说你要走的话可以,但要找到人来跟她合租也行,现在我们找不到人合适的人和她一起。如果后面她也搬走,房东都没退回押金,她说我造成了她的损失,让我赔付她损失的押金,这样合理么?我是不是一定得赔付她呢?

第1个回答  2014-08-23
你应该赔他损失,是你不守合同。你走以后他就得承担全部租金了追问

那我就是要赔她的押金了是么?

追答

不是,但要有一个合伙人和他续交房租

追问

如果没找到人呢

如果没找到人呢

如果没找到人呢

第2个回答  2014-08-23
合同法里有规定,你自己看看就明白了追问

合同法哪一条有关这方面的呢,求指教

追答

租赁合同里有,具体什么条款我忘记了,你仔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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