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赔偿标准

左手剁去一根,能评上10级伤残吗? 可以要求怎样的赔偿?
左手中指剁去一根

第1个回答  2019-08-30
伤残鉴定的时效必须等到“医疗终结”方能进行,即被保险人出险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和功能锻炼后,其功能恢复到一定的程度处于稳定状态,此时才能准确评定伤残的程度。通常鉴定时效为出险后3-6个月,为有利被保险人考虑,最长不超过6个月。
如果是因为侵权受伤的,伤残鉴定也需等到其功能恢复到稳定的状态。但是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因身体受到伤害向法院起诉维护民事权益的时效为一年,因此,如果是这种情况的,受一年诉讼时效的限制。
如果是工伤,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如果是侵权受伤,则可以由医院鉴定或者由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一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24个月=61224元。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90%支付至死亡。
3.
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2551元×90%(一次性残疾退休金)+2551元×15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551元×60%(一次性护理人员工资)=497445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497445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1224元=558669元(伤残赔偿总额,下同)
二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2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22个月=56122元。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85%支付至死亡。
3.
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2551元×85%(一次性残疾退休金)+2551元×14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551元×50%(一次性护理人员工资)=448976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448976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6122元=505098元。
三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20个月=51020元。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80%支付至死亡。
3.
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2551元×80%(一次性残疾退休金)+2551元×13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551元×40%(护理人员工资)=400507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400507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1020元=451527元。
四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8个月=45918元。
2.
由社保机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按受伤前本人工资的75%支付至死亡。
3.
如伤残员工户籍不在工作地,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和护理费的,与社保机构签订合约,一次性计发十年,终结保险关系。十年计120个月×2551元×75%(一次性残疾退休金)+2551元×12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0个月×2551元×30%(护理人员工资)=352038元。
一次性残疾退休金为352038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5918元=397956元
五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6个月=40816元。
2.
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70%支付。
3.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50个月×2551元=12755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0个月×2551元=25510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081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2755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5510元=193876元。
六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4个月=35714元。
2.
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60%支付。
3.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40个月×2551元=10204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8个月×2551元=20408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5714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0204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0408元=158162元。
七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2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2个月=30612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5个月×2551元=6377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2551元=15306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0612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6377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5306元=109693元。
八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0个月=25510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2551元=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2551元=10204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51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204元=73979元。
九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8个月=20408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个月×2551元=2040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个月×2551元=5102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40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2040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2元=45918元。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6个月=15306元。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2551元=102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个月×2551元=2551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530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02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551元=28061元
第2个回答  2013-12-25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或者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
消费性支出
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
支出
标准每年各省市自治区都有公布的标准,根据标准和下列规定就可计算出
数额

伤残等级
也很重要,如伤残等级是十级,用算出的数额乘以百分之十就是应得数额,不同
级别
,百分数不同。不知你说的是几级?你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
赔偿
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
费用
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
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
、住宿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必要的
营养费

赔偿义务人
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
丧失劳动能力
导致的收入
损失
,包括
残疾赔偿金

残疾辅助器具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
,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
实际
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
后续治疗费
,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
亲属
办理丧葬
事宜
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
死者
近亲属
遭受
精神损害

赔偿权利人
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
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请求权
,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
方式
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
医疗机构
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
收款凭证
,结合
病历
和诊断证明等相关
证据
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
必要性
和合理性有
异议
的,应当承担相应的
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
法庭
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
医疗
证明或者
鉴定结论
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
固定收入
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
法院
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
职工

平均工资
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
护理人员
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
期限
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
护工
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
劳务报酬
标准计算。护理人员
原则
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
意见
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
生活自理能力
时止。受害人因
残疾
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
年龄
、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
残后
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
程度
并结合配制
残疾辅助器具
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
陪护
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
实际收入
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
职业
妨害严重影响其
劳动就业
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
器具
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情

特殊需要
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
机构
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标准
,以六个月
总额
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
扶养人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
无劳动能力
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
扶养义务
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
负担
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
住所地
或者
经常居住地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
相关标准
计算。
  被扶养人
生活费
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
前款
原则确定。
第3个回答  2011-09-09
拿上全套病历和片子找法医部门申请鉴定
第4个回答  2011-09-05
脸部重伤怎么赔偿
第5个回答  2011-01-29
工伤有如下待遇:
1、单位承担治疗费用
2、单位负责工伤人员的工资,治疗期间的工资为本人受伤前的原工资不变,单位按月支付
3、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按单位出差人员标准的70%(或当地标准)由单位支付
4、住院治疗期间如有护理的护理费用按当地标准由单位支付
5、根据伤残鉴定得到的伤残等级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还需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赔偿的事与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了的,可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书面申请也可去口头申请,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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