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我租了一间20平米的房子作为商业门面,合同期为一年,今年2月份合同期满,我要求续约,房东以房子要重修为由拒绝续约,合同里有一条写得清楚清楚“如果乙方(也就是我)在合同期满后要求续约,甲方(也就是房东)必须无条件接受”。其中还有一条“如果甲方要重建房屋,修成后房价另定,但乙方必须有优先使用权”。就这样房东一直拖到了5月份,房子还是没修,期间每个月的房租他都收了,我也多次要求续约,他给我的回答总是等房子修起了再跟我续签合同。我现在担心的是,等房子修好了,他却以合同早已到期不让我搬进去怎么办?现在看他的态度是极有可能的了,我该怎么办?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房子是房东的儿子来修,修完后房主也成了他儿子,我是不是就这样彻底没希望了,我现在的店也是花了不少钱才开起来的,难道我就这样血本无归了???
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