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9-04-24
重新收集所有档案原件,如果找不到就到原形成档案的单位找,能按原来一模一样重新制作的话,就重新制作,没能制作就用复印件,填写复印时间,原件存放地点,并加盖存放原件的单位公章。然后和人才机构(县处级以上人才或者具有人事权的县处级单位也可以)沟通,建立一份职工档案,然后再行补办档案材料。先建立一份职工档案很重要,否则你再想什么办法整理什么资料没有地方接收也是不行的。
人事档案需要收集的材料有几类?
第—类:履历材料 干部、后备干部等各类人员的履历表、登记表、简历表;军人履历书,在重新装订时可按履历、自传、鉴定、政历问题审查结构四个部分分别归入一、二、三、五类,主要反映个人经历的各类登记表、调查表、审查表;第二类:自传材料 干部本人在各个时期所写的自传;其他由本人写的自传性质的材料。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个人鉴定;干部等各类人员的鉴定材料;毕业、劳动鉴定及其他一些鉴定性质的材料;。第四类: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 各类学校的报考书、报考表;各类学校选拔学生登记表、审查表;毕业生登记表、高等学校毕业生统一分配工作登记表;第五类:政治历史情况审查材料 有关干部本人历史重要关节问题的审查材料;党籍、党龄、国籍、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审查材料;更改民族、出生日期、家庭出身、本人成份的审查材料;第七类:奖励材料 第八类:处分材料 处分决定,上报批复,本人对处分、处理的意见。第九类: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待遇、出国、退(离)休、退职材料及各种代表会议登记表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