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公司是韩企,6月份之前我的工作岗位是行政助理岗,月薪3500元+400元餐费,劳动合同中只表明3500元工资,未体现400元餐费。现公司组织架构变更(公司又分为投资公司、餐饮公司),因我也是公司老员工了,所以部门领导让我调离岗位。当时我口头同意了,未签署任何调岗协议。转岗后培训2周时间(5月26日—6月7日),现暂时在店铺实习,领导因店铺咖啡师人员离职原因,让我去店铺帮忙实习(共到过3家店铺)。之前领导曾口头答应为开业小组人员(管理层),后因无意中网上咨询人事我的定岗职称,说是店铺一助的岗位。持续到7月11日一直未得到领导固定到哪家店铺、职称的消息,我又单独去公司找领导,以更换店铺的方式咨询我的岗位,领导给与答复是所有店铺加盟商不接受我在店铺工作(是5:5加盟),因我的工资太高,不愿支付工资为由,让我自行打算另谋其它工作。7月14日公司派部门领导来给我协商让我一周内自动离职,我以未找到另一份工作为由 未答应。7月22日又一次协商,协商内容是不让我离职了,让我在店铺做一咖啡师,给客人做咖啡打扫卫生工作,并且降职降薪,或是做各种考核,用考核来定我的岗位及薪资,如果不同意就自动离职,之前我是做行政的,没有做过此类工作,公司太苛刻,以考核的方式变相让我自行离职,日期截止到7月底,如果月底之前不给于公司答复,从8月份开始就订为咖啡师岗位,薪资调整为2400元(无任何补助)。公司一直变着方式让我自行离职,我不同意,我想咨询一下您,如何让公司自行解除我的劳动合同,赔偿我的损失?期待您的建议。谢谢!证据补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还是之前行政岗位劳动正式合同,未再签订其它合同、协议。现在的领导一直还是口头说我是餐饮公司的人,已不再是投资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