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我们公司需要如何赔偿??

他是在下班回家的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方已经对他进行了赔偿,不过他想我们也对他进行赔偿,我们是没有于他签订劳动合同,属于那种短工的,工程结束后结账走人的那种,不是我们不想赔偿,就是想知道这个有没有个赔偿范围!然后在赔偿!

第1个回答  2019-12-20
一般的话正常上班单位都会给员工买保险的话,你可以咨询一下保险公司,正常理赔就可以。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3
  职工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如果本身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用人单位只能享有交通事故赔付(单位不再赔付);如果本身负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乃至不负责任,应当认定为工伤,在获得肇事方赔偿后,可以再享有工伤保险赔付,只是其中的医疗费用和停工留薪期待遇不再赔付。
  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2006]行他字第12号)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你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死亡的亲属在获得高于工伤保险待遇的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倾向性意见。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
  此复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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