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城中村是祖遗的房子,兄弟比较多,分下来人均很少(当时有法院的判决书),户口都在城中村但都是居民户口,现在要拆迁了,按照城中村改造办法是人均65平方补差,没提农民户口和居民户口。但是我们现在只有农民户口给65平方和10平方商业,居民什么都不给补偿,就是拆一还一,请问这合法吗?谢谢